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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议会未就移民法修正案生效时间达成一致

更新时间: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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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议会24日否决了关于移民法修正案在2015年生效的提案,该移民法修正案涉及外国人在拉购买房产换取居留权问题。
    在当天的议会投票中,40名议员对移民法修正案应于2015年1月1日生效的提案投了反对票,25名议员投了赞成票,9名议员弃权。
    2013年10月31日,拉议会通过移民法修正案,对第三国(欧盟外)居民在拉投资换临时居留权的规定进行相关限制,将获得居留权门槛提高到25万欧元。自2010年7月1日起至今,在拉首都地区购买价值10万拉特(约合14.2万欧元)的房产,或在首都以外地区购买价值5万拉特(约合7.1万欧元)的房产即可申请拉脱维亚5年期临时居留权。但是,移民法修正案何时生效一直没有说法,有关方面建议生效的三个时间节点为今年7月1日、8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
    2010年7月1日,拉脱维亚修订移民法,旨在鼓励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和拉动房地产市场,刺激经济发展。移民法修正案规定,对于在拉投资的外国公民可提供5年期居留权和自由出入25个申根国家的机会。根据修正案,在拉脱维亚购买房产、对拉当地企业进行注资或在拉注册经营企业,或在拉脱维亚境内银行等信贷机构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均可申请5年期临时居留权,期满后可根据情况申请永久居留权。
原文链接:http://sh.zlglobal.net/ltwy/news/201411427.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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