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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客户吴先生喜获美国EB-5项目I-526批准

更新时间:2014-12-1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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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户信息:

  吴先生,专科学历,北京某农产品集团董事长

  二、具体流程:

  2013年2月 兆龙移民递交吴先生申请资料

  2013年3月 获得档案号

  2014年1月 获得I-526批准

  2014年2月 递交NVC国家签证中心

  三、案例分析:

  吴先生是北京一家农产品集团的董事长,一直期望能够通过加拿大或者美国移民的方式使全家移民海外,进入2013年,加拿大投资移民整体呈紧缩状态,不断提高资产和投资款的要求,对于申请材料也开始严格起来,与此同时,吴先生的个人资产也没有达到办理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要求,在吴先生与兆龙移民咨询的过程中,移民专家建议吴先生办理美国投资移民。

  在经过仔细的协商之后,兆龙移民专家就吴先生介绍了优质的美国EB-5项目,并最终委托兆龙移民办理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在准备申请材料的过程中,文案专家发现吴先生的大部分收入都是投资理财所得,但是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由于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电子平台对于客户的交易记录的保留期仅为三个月,而吴先生的交易额度大,交易时间频繁,许多交易记录都已经无从查找。同时,吴先生在银行的交易记录也非常少,所以,前后线索总是间断。

  针对这种情况,文案专家从吴先生提供的大量材料中寻找讯息,仔细盘查每笔资金的去留的时间点和现金进出的情况,而且,关于这些文件都由兆龙移民文案专家负责翻译,增添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但是,所谓压力就是动力,文案专家有条不紊的进行整理,编译,最终合理的捋顺了所有的资金来源和去向。

  因此,一切工作都很顺利。从递案开始,一年之内就获取了I-526批准。

原文链接:http://sh.zlglobal.net/usa/eb5case/2014122357.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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