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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市值难以足额变现 转用公司股份抵押结款 快速获批美国投资移民I-526

更新时间:2015-06-1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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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的父亲是两家私企股东,有三套房产,但是房产市值不高,短期内也没有售出计划。于是我们分析了她父亲的两家公司:公司A90年代成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近年来改制后其父亲成为个人独资,且公司持续多年营业额良好,参与了当地政府主导的几个大的环保项目。公司B成立也有10年以上,但有多个股东,申请人所占的股份比例无法使其足额借款。因此我们选择公司A的股份抵押贷款出350万元,由于我们选择了一条支持材料比较充分的资金方案,很快就收到了美国投资移民I-526批准函。

  本案亮点

  虽然房产抵押银行借款或者房产买卖是一条比较常用的资金方案,但是本案中王女士的房产市值难以足额变现,所以我们转而用公司股份抵押借款,并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原文链接:http://sh.zlglobal.net/usa/eb5case/2015063326.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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