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简介:
孙先生 45岁 某大型转制国企副总
办理流程:
2011年05月05日 签约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50万美元)
2011年06月30日 递交美国EB-5移民局
2011年07月28日 收到美国EB-5档案号
2012年09月23日 获得美国移民局I-526批复函,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2013年02月01日 获得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通知
案例解析
孙先生是大型转制国企副总,从事茶叶等中国特色产品的出口贸易,移民申请之前,已经在此岗位任职近十年,管理经验丰富,通过良好的业绩,为自己和家庭挣得了可观的财产。无论从资产还是个人经历,孙先生都具备偕同全家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
但是由于企业转制,没有将他的全部收入都计入纳税税基,近年来,他每年的税基是当地的最低基数,所以无法提供任何证明其实际收入的个税单。针对此情况,我司资深文案经理建议,孙先生提供更多关于奖金、提成等签收文件,配以对账单,并请他提供在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刊登在企业内部刊物的文章、签署的批复文件等,突出客户在公司的实权和地位,给移民官一个综合的描述,而不是简单以没有个税单,就判定他的资产来源不明,让客户不补件,一次通过审核。
最终,该方案得到美国移民局认可,客户一次通过面试,目前已经登录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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