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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沈女士获批美国有条件绿卡

更新时间:2016-10-2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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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户信息:

  沈女士,硕士学历,上海某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二、具体流程:

  1、2011年8月签约

  2、2012年1月递交美国使馆

  3、2012年3月获得I-526批准

  4、2014年2月 获得美国有条件绿卡

  三、案例分析:

  沈女士是上海某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长期以来,一直期望移民加拿大或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启一段新的生活。

  2011年6月,沈女士和兆龙移民取得联系,咨询加拿大以及美国移民事宜。当时,恰逢联邦限额政策公布,许多客户抢递联邦移民。但是,兆龙移民专家认为,沈女士的管理经验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成功率,但条件较符合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出于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兆龙移民专家如实告诉了客户实际情况,最后客户决定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

  对于沈女士递交的文件,兆龙移民文案专家进行了分析,沈女士的资产来源相对复杂,需要文案人员耐心细致的进行整理。对此,兆龙移民文案专家亲自上门辅助沈女士进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一方面,和沈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仔细的配合,同时,从大量的财务数据中仔细归纳总结相关讯息,最终,合理的解释了沈女士资产的合法来源和去留。

原文链接:http://sh.zlglobal.net/usa/eb5case/2016105899.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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