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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美联社:奥巴马下令推行移民新政非历史孤例

更新时间:2014-11-21浏览:
美国移民

  据美联社15日报道,奥巴马欲下令使数百万生活在美国的非法移民“暂缓遣返”,此举颇令人期待。事实上,就移民改革政策,历史上有过类似的先例。

  报道称,过去30年以来,美国先后有3位共和党籍总统。就移民改革政策,其中的里根和老布什曾采取的举措与奥巴马欲采取的举措几乎一致。1986年,美国出台移民改革与控制法(1986law,以下简称“1986年移民法”),此后总统下令扩大“赦免”范围,将之前不符合条件的非法移民家属纳入其中。

  与当前的情势相比,这些行政命令当时并未激起政治上的爆炸性反应。

  但是,当前若奥巴马遵照其许诺,按期以行政命令强推移民新政,留有茶党(tea party,茶党业已成为保守派民粹主义者发泄不满的平台)烙印的共和党随时准备“爆发”。

  比如,众议员、共和党人史蒂夫·金(Steve King)公开与奥巴马唱反调,反对放宽移民法“赦免”条件。他称,“奥巴马认为他大笔一挥就能作出一个违法的决定,这么大胆的想法我真的有些捉摸不透。要知道,(移民新政)是违宪的,它违背了民众的意志。”

  而在国会共和党人中,此种强烈的情感颇为常见。多位共和党领袖发出警告,称奥巴马若以行政命令强推移民新政将被视为“向井水里投毒”的行为,将严重损害他剩余两年任期内共和党与其合作的意愿。一些共和党人甚至提出了弹劾总统的想法。

  需要指出的是,里根和老布什当年以行政命令扩大非法移民“赦免”范围,罕有异见传出。

  1986年,国会和里根总统颁布法律,彻底修订原有移民法,给予300万非法移民在美合法地位,但前提是必须在1982年前就已迁至美国。有符合条件者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因无法满足该前提条件,一度发起抗议,他们指责新修订的移民法有拆散家庭之嫌。

  此后,为满足抗议者的要求,国会试图再次修订移民法,但以失败告终。1987年,里根时期的美国移民及归化局(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负责人宣布,已获“赦免”的非法移民之未成年子女可以“暂缓遣返”。

  同样,1989年,参议院试图通过立法,将非法移民合法化的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者的家庭成员,但众议院从来不接受此类提案。后来,通过移民及归化局,老布什推动起草了“家庭公正”政策,该政策考虑了参议院的提案。到了当年年底,国会终于通过了该提案,将其上升为法律。

  “(历史)惊人相似。”来自支持移民法改革委员会的马克·诺费里(Mark Noferi)感慨,“老布什的举措意义非凡,他保护了约40%的非法移民(免遭遣返命运)。当年这一群体约有150万人,如今约有500万人。”

  “很明显,总统完全有权对此类议案下达命令。”众议员、民主党人乔昆·卡斯特罗(Joaquin Castro)说,“过去共和党籍总统下达类似命令时,共和党人没有任何反对意见,现在他们的激烈反应纯粹就是一场政治秀。”

  值得一提的是,众议院议长约翰·博纳(John Boehner)突然停止了以行使“国会的财权”为“武器”来阻止奥巴马的计划。他现在的首要任务是避免“关闭政府”。但博纳同时表示,“如果奥巴马一意孤行,他不会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原文链接:http://sh.zlglobal.net/usa/news/201411636.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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