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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美国移民准许H1B配偶(持H4签证)工作 你需知道的一些细节!

更新时间:2015-03-0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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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巴马总统主打扩大暂缓遣返无证移民范围的移民行政令,受阻于联邦法官,但国内安全部(DHS)辖下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24日宣布一项有利美国移民的重大消息,准许H1B外籍劳工的配偶(持有H4签证或身分)在特定条件下合法工作,并将于5月26日起接受工作许可(EAD)申请。

  移民局长罗德里格兹(Leon Rodriguez)24日表示,允许已处于绿卡申请程序的H1B外籍劳工的配偶合法工作,不仅可以使美国企业获得更多技术劳工,促进美国经济、活络就业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也有助于吸引和挽留高技术劳工及家人安心留在美国并积极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升家庭生活水准。

  允许美国移民H1B配偶工作的条件是:

  H1B持有人的职业移民申请(I-140)已经获得批准;

  或者根据21世纪竞争法案(AC21),

  H1B持有人已处于H1B六年限期之外。

  这意味着,美国移民H1B持有人已经启动职业移民绿卡申请,并且已在移民局闯过头关取得移民资格,只是要等待才能递交调整身分申请(I-485)。

  申请人须提交I-765表格,并向移民局缴纳380元申请费用,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开始工作。

  这一针外籍劳工配偶的新政策也是欧巴马移民行政令的内容之一,但移民局早在2014年5月就提出相关行政提案(proposed rule),经过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ry)公示并进行修改的法定程序后,依法就可实施,因此不受此次总统移民行政令被封堵的限制。

  对于H4外籍劳工配偶而言,在某种程度上,获得工作许可后的自由度比美国移民H1B持有人更大,因为他们可以不受移民法限制地自由更换雇主,还可以申办社会安全号码、开始累积信用纪录、报税和设立公司、计量工作季点和退休福利;而H1B持有人不能随便换工作,否则绿卡申请要重新开始,只有在I-485递交180天之后,才能更换相同职业范畴的工作。

原文链接:http://sh.zlglobal.net/usa/news/2015032893.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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